宁津县图书馆疫情防控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5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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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属于病毒传播主要途径之一。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相关要求,切实做好图书馆新冠肺炎防控工作,确保图书馆职工、读者的健康安全,特制定此防控工作制度:

一、工作前的准备

(一)提前准备保障防护物资配备。准备口罩、消毒剂、洗手液、速干手消毒剂、体温计等防控物资。强化人员培训,熟练掌握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,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
(二)在图书馆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:提醒进入人员佩戴口罩,配合做好体温测量,并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。

(三)预防性消毒。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,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、部位及图书进行消毒。必要时对地面、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。

二、场所内的卫生要求

(一)室内早晚通风,优先打开窗户,采用自然通风。

(二)每日随时对外借室、阅览室、少儿阅览室等公共服务区域进行卫生清洁,保持地面、墙壁清洁。地面、桌椅、公共设备进行消毒。

(三)对读者所借还的图书、期刊进行消毒处理。

(四)每天闭馆前对馆内所有对外开放场所进行喷洒消杀。

三、疫情应对

(一)工作人员为读者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,勤洗手,并佩戴口罩。

(二)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。按照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。

(三)入馆读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,扫码进入;不能扫码的须登记相关信息,体温正常方可进入;体温超过正常温度的,禁止进入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;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,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。

(四)入馆读者座位之间须相隔1米,读者数量过多可以采取分流或每天限定数量进入。

(五)疫情期间图书馆不举办讲座、展览、培训、读书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。加大数字资源的推广力度,做好线上阅读服务。

(六)出现疑似病例时。当读者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干咳等可疑症状时,及时安排就近就医,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。并及时向宁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报告,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,实施隔离观察,并暂时关闭场馆。

宁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

(指挥部)联系电话:52241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