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津县图书馆办证指南
一、读者办证要求及期限
名称 | 对象 | 功能 | 押金 | 外借图书册数 | 图书借阅期限 |
图书馆借阅证 | 全县居民 | 馆内阅读,中文图书外借 | 0元 | 3本 | 30天 |
办证要求 | 持有效身份证件(本人二代身份证),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。 | ||||
办证时间 | 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1:30 下午14:00-17:30 |
二、挂失
1、借阅证或押金收据丢失,请及时通过电话或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。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。
2、如找到原证,请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办证处解除挂失。
3、押金收据丢失,须挂失一周后,方可办理退证手续。
三、补证
借阅证遗失、损毁补办,须持证本人携身份证和押金收据,还清所借图书,方可办理。
四、退证
退证须由本人持身份证、借阅证、押金收据,还清所借图书,到办证处办理。
五、特别提示
﹡请自觉遵守宁津县图书馆规章制度及各阅览室规则。
﹡读者在规定时间内可续借一次,续借方式:1.到馆续借;2.电话续借(续借电话:522511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