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证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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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津县图书馆办证指南

一、读者办证要求及期限

名称

对象

功能

押金

外借图书册数

图书借阅期限

图书馆借阅证

全县居民

馆内阅读,中文图书外借

0

3本

30

办证要求

持有效身份证件(本人二代身份证),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。

办证时间

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1:3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下午14:00-17:30

二、挂失

    1、借阅证或押金收据丢失,请及时通过电话或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。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。

    2、如找到原证,请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办证处解除挂失。

    3、押金收据丢失,须挂失一周后,方可办理退证手续。

三、补证

    借阅证遗失、损毁补办,须持证本人携身份证和押金收据,还清所借图书,方可办理。

四、退证

    退证须由本人持身份证、借阅证、押金收据,还清所借图书,到办证处办理。

五、特别提示 

    ﹡请自觉遵守宁津县图书馆规章制度及各阅览室规则。

    ﹡读者在规定时间内可续借一次,续借方式:1.到馆续借;2.电话续借(续借电话:522511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