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津县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启事
- 发布时间:2024-01-26
- |
- 作者:暂无
- |
- 阅读次数:405次
地方文献是指记录有某一地方知识的一切载体,它包括一个地方的历史、地理、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、风俗、特产、人物、名胜古迹等,是了解与研究地方状况的重要文献依据。收集地方文献,传承地域文化是图书馆的重要职责,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读者和相关研究人员,进一步弘扬宁津地方文化,宁津县图书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地方文献。1、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学校编撰的反映本地区历史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的图书、图片、图册、报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等。2、各级各部门编印的会议文集、文件汇编、年鉴、地图、名录等内部资料、内部出版物及其它有价值的文献资料。3、有关本地区的史志史料(地方志、部门志、企业志、人物志、风情志、事像志、党史、校史、厂史、村史、事业史、大事记等)。5、宁津籍名人志士的资料(家史、传记、书稿、专著、书信等)。6、原籍宁津或在宁津工作、生活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著述、日记、信函、传记、字画、回忆录、著作手稿、声像资料等。7、民间流传的各类民俗景观图片、历史场景图片、金石拓片、书法、绘画作品、歌册、账本、地契、反映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、音像资料等。10、下列文献本馆不予收藏:违反出版法、著作权法、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;内容低下,宣扬封建迷信,言论、观点、立场反动的文献;其他不符合本馆收藏标准的文献。1、文献资料要求:反映德州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、地理、历史沿革、风俗人情、人物生平事迹,反映全市各行各业工作情况;内容健康、装订完整、有保存和利用价值。2、不限载体和文种,图书、杂志、报纸、照片、画作、唱片、拓片、宣传册、手稿以及缩微资料、音频、视频等都在征集范围之内。3、与德州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地方文献信息资源,不论何时、何地、何人著述,何种形式,均属征集对象。1、无偿捐赠。各捐赠单位和个人在捐献文献时,请附通讯方式及个人简介,以便联系。拟捐赠单位将捐赠的文献资料直接交送或邮寄到宁津县图书馆,也可致电,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约上门征集。征集文献凡符合本馆入藏标准而尚未被本馆收藏的,将被作为正式馆藏,永久保存,并将向捐赠者颁发“收藏证书”以作凭证。2、复制保存。对无法提供原件的文献资料,本馆可复制后返还原件,复制件在专区展出时标明出处。3、凡入藏本馆的地方文献,将开辟专区加以保存、整理和展示。凡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料者,我馆将颁发收藏证书。通过宁津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发布赠书通报,对赠书者的事迹和成就予以宣传。1、地址:山东省宁津县文化艺术中心三楼图书馆(邮政编码:253400)地方文献或旧或新
或齐全或零散
一纸一墨都是对宁津县图书馆的支持
赠书留芳,泽被后学
宁津县图书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捐赠!